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联创财税:跨县(区)迁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具体的办理流程就是这样,如果您想专业又省钱,请委托联创财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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