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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7-12

宝鸡市陈仓区自2019年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最新政策-【慧算账|联创财税】

宝鸡市陈仓区自2019年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最新政策-【慧算账|联创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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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宝鸡市陈仓区开公司注册公司的老板,或者准备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注意啦,后期一定要告知您的财务会计人员注意最新的车辆购置税政策。
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税率为10%。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购买新能源车要交购置税么?今天有权威回应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等6种情况,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公告是这样规定的:
公告名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公告时间:2019年6月28
公告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车购置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3%)。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3%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3,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3%)×10%=8850元。
此次政策对于新能源车的扶持仍然保有很大力度,电动汽车的推广有利于新能源发电储能的同步发展,对促进汽车向新能源方向发展也更加有力,更有利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确实是大大的利好。相信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应该会产生明显的变化。

友情提醒: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强调,一定要做好宝鸡市陈仓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提醒企业一定要选择有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委托代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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