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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7

房东不给开具发票,实务中应当如何处理呢

  公司租赁自然人房屋,但是房东不给开具发票,实务中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若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可使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持相关证据(合同、协议、经办人身份证等)自行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三、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代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三、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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