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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7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常见问题有哪些

  1、汇算清缴的对象?
  新税制实施后,居民个人需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为促进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要求,遵从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改变日常工薪所得扣缴方法,实行累计预扣法,尽可能使人数占比较大的单一工薪纳税人日常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一致,免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同时,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2、汇算清缴的时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在哪里办汇算清缴?
  ①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②如果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③如果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需要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不仅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而且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5、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6、汇算清缴退税如何办理?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7、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提出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8、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如何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所得×(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70%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另: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税额-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9、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缴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时享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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